回到营地的篝火处还没有坐定,不远处就传来了“踏踏踏”的盔甲撞动地声音,我放下拿起还没有喝的水壶,坐起身来只看见那一整排一整排的士兵从我们的面前经过。他们头带着蛮族特有的镶铁的皮头盔,身着锁子甲或者是披着动物的毛皮,腰间的皮带上挂着一把看上去是用来伐木的斧头,可是那染着血迹的斧头柄使得那斧头看上去让人不寒而栗,配上那野蛮人特有的大胡须,给人的第一映像就是这个家伙不好惹。
“这些人就是日耳曼的雇佣军吗?”
我问身边的布里斯,布里斯扫了一眼经过的人,冲我点了点头说道:“是的,长官,毕竟斧头是野蛮人的专利嘛。”
这支日耳曼雇佣军的所有人低着头一言不发地,浩浩荡荡的从我们第一大队的几百双眼睛前经过。坐在营帐前休息的士兵们都停下了手中的工作,目送着他们走过了一排又一排。
“日耳曼人,真正的狠角色。”我听到了身后士兵的的赞叹,那语气当中,多多少少还是夹杂着些许的畏惧。
这队伍不仅仅是那么几个方阵的步兵,紧跟在后面的是整整八台巨大的投石机还有若干蝎弩,都是由马匹拉动,负责操作的机械师与他的随从跟在投石机之后,他身着硬皮甲,腰间挂着用来自卫的匕首。那镶着铜片的头盔看上去金光闪闪的,这么耀眼的头盔使他们看上去更加地高贵,当然如果他要能把自己的下巴稍稍放下一些不拿鼻孔对人就会好上很多。他的随从穿着倒是随意许多,随便在一座城市当中随处可见的市民衣服。
“帝都米兰来的工程师,他们一个人的命,抵得上我们一个百人队。”号角手布里斯偷偷指着那个工程师对我小声说道。
原来这个家伙的身份这么厉害,难怪他走路的架势都跟一般人不一样,这也不奇怪,毕竟身怀一项不可多得的技术,无论是在任何一个国家,哪怕是野蛮人的部落当中都是非常抢手。这也就是帝国不得不去善待他的原因吧。
“这么强力的角色都来了,看来拿下沃姆斯是势在必得了。”
我笑着,重新坐下来,拿起水壶,那么三天之后,就是证明这支新来的军队到底有多少实力的时候了。
沃姆斯,这是一个建立在依靠地势险要地区的城市,城中那高高的山坡作为一个不会倒下的投石机塔楼配备曾经在罗马人的多年的努力之下建立起来的高耸的城墙,只不过这的罗马人的城墙用来阻挡的是罗马人。咦?我好像在哪里说过这句话,哦,可能是罗马人已经丢失了太多的东西吧,土地,城市,荣耀,接下来正是残存的罗马名将们来夺回土地的时候,不过,到底用什么样的办法,那就不得而知了。
三天之后,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只不过是纬度有点偏高的地方,这里的温度已经有了明显的偏冷。我跟安德鲁一道,因为今天不是主角,所以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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