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惊跑了,咱们就真要死在这里了。”
史莺莺握着那两根树枝,不可置信,“你要我一个人到马车那边去?万一有狼怎么办?”
“你手里有火,狼不敢上前。”杜长风很理所当然的样子,下巴朝胡狼一扬,“要不,你在这里和它对持?”
史莺莺权衡了一下,很果断的拿着树枝走了。
马车是她爹送给她和杜长风的新婚礼物,上好的实木架子,跑起来稳当得很,特意套了两匹骏马,高大威猛,跑起来健步如飞, 一路西行,数千里的奔波,马儿累得够呛,连毛色都没先前有光泽了,但史莺莺宁愿找地方打尖休息两日,也不肯换马。
当初走的时侯,她爹颇颇扯着衣袖擦眼泪,她却笑得没心没肺,别人说她是有了夫君忘了爹的白眼狼,走得坚决连头都不回,可没人知道,她不回头是不敢回头,实际上,她心里泪如雨下,唯有用更灿烂的笑容的来掩饰,连杜长风说这辈子没见过比她更没心没肺的人。
一里一里离得远了,这架马车是她和故乡和亲人的牵连,无论怎样,她都要保住它!
可……沙丘后面探头张望的是什么?
“杜长风……”
“什么?”
“这边好象也有胡狼,”她的声音在风中轻轻发抖,“是不是狼群来了?”
原先张扬爽朗的声音这会子变成怯然的低柔,听到耳朵里让人有种怜惜的味道。杜长风安慰她,“不是,胡狼和别的狼不一样,它们喜欢单打独斗,各自为政,最多七八只,不会来一群的。”
“七,七八只……”你确定这是安慰人的话?
史莺莺想回头看他,又不敢回头,沙丘后面的胡狼大概失了耐性,从阴影中走了出来,胡狼的体型比一般的狼要小,尖尖的头,尖尖的耳朵,瘦条的身形,矮矮的个子,和一只狗差不多大。
她在乌水镇的时侯,狗见得多,因为开酒楼,常常有街坊邻居的狗跑到醉仙楼来吃骨头,所以看清了胡狼的真面目,她反而没那么怕了,紧紧握着手里的柴火棍,护在马车前。
杜长风是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的人,瞟到有胡狼朝她过去,正想过去接应,没想到史莺莺挺沉得住气,一声不吭,挥着两根柴火棍,火光印着着她凛着的小脸,双目似寒星,凌厉的气势倒让那只胡狼止步不前了。
他放下心来,警惕的看着四周,刚才他那话是安慰史莺莺的,胡狼确实喜欢单打独斗,但每次出现不会是七八只,时间僵持得越长,它们来得越多。
史莺莺在那边说话了,“咱们干脆驾马车走吧。”
“不行,天太黑,马不识途,会迷路的,”杜长风说,“只能等到天亮再走。”他抬头望天,漆黑一片,离天亮还早,可那堆火却渐渐弱了下去,如果不添柴火,恐怕维持不了多久了。
他扫了一眼地上的干树枝,所剩无几,干脆全扔进火里,让火重新旺起来,火苗蹭起来的瞬间,胡狼明显往后退了两步。
必须再去弄些柴火来,不然他们将坐以待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