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莺莺和杜长风离开的这天晚上,驿站住进了一个商队,大约有二十几个人。虽然两位老板都不在,但底下的管事都是史莺莺亲自调教出来的,一座小楼有一个管事,来了客人,马匹迎进后院,喂草刷毛,客人请进前厅,好酒好菜伺侯着,待酒饱饭足,往干净舒适的客房里一躺,那叫一个美得冒泡,一觉起来,旅途的疲劳全然不见,整个人焕然一新。
按规矩,身份尊贵的住单间,底下跑腿的睡大通铺,管事的把屋子安排好,他只管应酬那身份尊贵的,点头哈腰请上楼去,底下人自有小伙计负责。
十来个人分两间大通铺住着,小伙计把人数点好,说了几句客套话就走了。
到了后半夜,一个人偷偷从右边的那间屋子里溜出来,摸黑往后院去,闪身进了马厩,在靠墙的地方堆了些茅草,歪着身子靠着墙,就那样睡过去了。
天蒙蒙亮的时侯,早起的小伙计发现马厩里有人,吃了一惊,拍拍他的肩:“哎,你怎么睡这里?”
那人揉了揉睡眼腥松的眼,打了个呵欠,嘴里含糊不清的道:“我早起给马喂草,不小心又睡着了。”
小伙计夸他,“你可真勤快,天没亮就来喂草,在咱们这里,有人喂马,你回去再睡一会吧。”
“不用了,”那人伸了个懒腰,冲他笑,“天快亮了,还睡什么,得干活了。”
小伙计看着那张脸,心突突跳了两下,仿佛有些种错觉,好象站在他眼前的不是男人,是个容貌清秀的大姑娘,那眼神,那笑容,真让他有些恍惚了。
他用力甩了一下头,再仔细瞧,哪是什么姑娘,分明是个小伙子。长得确实清秀,个头不高,单瘦,就是那两道眉,又浓又直,跟用刀裁出来的似的,嘴边还有颗黑痦子,忒突兀,有点煞风景,不然还是清秀小哥一枚的。
那人见小伙计老盯着他,有些慌张,边摸自己的脸,边侧过身去,“你老看我做什么?”
小伙计卟哧一笑,“看你有意思咧!”挥手赶那人走,“我管喂马的,没你的事,上前边吃早饭去。”
那人哦了一声,大步流星的去了,小伙计瞟了一眼他的背影,呵了一声,“真是的,还以为我看上他了是怎么的,小爷我能公母不分么?”
刚说完,就听到马厩里有动静,抬头一看,那些马都冲他昂着头,鼻孔里哧哧喘着气,仿佛在对他说着什么,小伙计走过去,拿长毛刷在它们头上撸了一圈,“凑什么热闹,都老实点,”说着又叹了口气,“要不是那两道眉,还有那个大痦子,上千叶城的清妙馆里谋个生,不比这风吹日晒的活计好?”
小伙计不知道,马儿们确实是笑他公母不分,那个小伙子就是女扮男装的白千帆,她这次扮了男装,虽然顺利的过了关卡,但是一路走来,还是有诸多不便,比如在吃饭的时侯,总有人盯着她看,那目光饶是不怀好意,她就纳了闷了,明明扮得很男人,怎么还色眯眯盯着她看呢,直到有一回,一个男人轻佻的跟她搭讪:“小兄弟,一个人赶路不寂寞吗?要不要搭个伴,晚上也有人暖脚不是?”
大家哄堂大笑起来,白千帆这才明白过来,冷冷回了他一句,“这么热的天你还要暖脚,不如钻到牛屁股里去算了。”
大家笑得更起劲了,那个男人也不恼,笑嘻嘻的道:“干嘛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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