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我现在都有心理阴影了,随手从厨房抓起一把菜刀,然后趴在猫眼上朝外看,当看清楚是外面的人竟是王志梅的时候,我这才松了口大气,打开门锁,朝她咧嘴笑了笑:“不好意思啊梅姐,我本来想回家换身衣裳的,正好家里来客人了,所以没顾上去大案组找你。。”
王志梅皱着眉头,斜楞眼扫视只穿条小裤衩的我,随即偏过去脑袋摆手道:“穿条裤子不会耽误你很长时间。”
“呃。。”我低头瞟了一眼,赶忙跑进卧室,套了条大裤衩。
我出来的时候,王志梅已经自顾自的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来回张望几眼,满眼不可思议的出声:“我以为你住的地方肯定又脏又臭,看来是我思想狭隘了。”
“那肯定了,干净人啥时候都是干净淫儿。”我大言不惭的吹着牛逼:“喝点啥不梅姐?”
“不用,我问你几句话就走,同事还在底下等着我呢。”王志梅摆摆手,表情瞬间变得严肃:“王朗,今天袭击你们的人是马超吗?”
“是!”我毫不犹豫的点头回答:“而且他手里用的是真枪,警用的配枪。”
“我知道,那支枪。。是我同事的。”王志梅的眼神顿时变得一阵黯淡,捏了捏鼻子,声音低沉的说:“能跟我说说,和马超一块袭击你的那帮人大概长相和特征吗?”
我低着脑袋沉思半晌后说:“长相不好形容,都是普通人,既没有特别帅的也没有特别丑的,不过听他们口音应该不是咱们崇市附近的,对了,警察赶到的时候,有个青年劝阻马超离开,那人左边眉毛有颗痣,看架势,这伙人里,那个青年应该跟马超地位差不多,甚至比他高。”
“你看一下,是不是这个人。”王志梅从随身带着的文件包里取出一张照片放在桌上问:“看仔细一点。”
相片上的青年二十出头,剃着个劳改头,左边眉毛上长了一颗绿豆大小的黑痣,正是之前拉拽马超的那个家伙,我点点脑袋出声:“对,就是这小子!”
“果然是他,没想到马克胆子这么大,竟然真敢把他又弄回来。”王志梅的俏眉瞬间拧成一起,眼睛闪闪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燃烧。
她露出洁白的牙齿干笑,好象随时会咬人,我杵在边上忍不住打一个寒噤,我搓了搓手掌小声问:“梅姐,这个家伙是干啥的啊。。”
王志梅深吸一口气说:“他叫方世豪,是孙马克手下四小金刚之一,前两年孙马克强拆民房的时候,他曾经杀了两个农民,去年孙马克抢夺酒吧街上一间夜场的时候,他拿枪把夜场老板腿给打断了,身上背着好几宗人命案子。”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问她:“我不明白,这样的垃圾,你们为啥不早点抓他呢?”
王志梅自嘲的轻捋自己额前的碎发苦笑:“一言难尽,我们队伍里有败类,每次抓捕行动都会被走漏风声,加上上面不希望影响扩大,一直压着不让汇报给省厅,我们根本得不到有效的支援,算了,跟你解释不明白,如果这帮人再次出现,一定要第一时间打给我。”
我比她还无助的呢喃:“再碰上这帮人一回,我怕你下次得去殡仪馆找我询问笔录,真的。”
王志梅怔了一怔,随即意有所指的说:“必要时刻,自当防卫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对了,你那个受伤的朋友呢?需要立案的话,最好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到刑警队或者大案组报案,我们也方便安排法医验伤。”
我随口敷衍:“嗯,我明天给他商量商量。”
王志梅点点脑袋,收拾好自己的文件包后,朝门外走去,走到门口时候,她扭过脑袋,微笑着问我:“这房间里应该还有个女主人吧?”
“啊?”我顿了一顿,干笑着没有接话。
送走王志梅,我一个人躺在沙发上,胡乱琢磨起来:江君、老猪、张星宇再加上今天的这个方世豪,刚刚好是孙马克手下的四小金刚,这帮人比来比去,好像就江君最好入手,看来得想办法先灭掉这个篮子,想着想着我不知不觉就昏睡过去。
感觉也就睡了几个钟头,房门突然被人拆房子似的“咚咚”砸响。
我顺手抓起茶几上放着的菜刀,就把门拽开了。
黑哥两手抱在胸前,斜着膀子站在门外,上身穿件灰不拉几的跨栏背心,下身穿条宽松的花裤衩,斜楞眼睛打量我:“就你这个熊样,学鸡毛功夫,老子搁门口都快敲半个钟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