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小弟当年来临高也是如饿死鬼投胎一般,见了这白米饭,连菜都不要了――想从前在莱州,家里也不是能顿顿吃得米饭的。”他说着摇着头,似乎是感慨万分,“澳洲人这里,便是贩夫走卒、长忙短工,也能米饭粉条管够。小弟还没想到天下真有这样的地方……”
这个问题林铭也有感觉,他在为民客栈住得那天,吃得是外面的公共食堂,长长的罩着玻璃罩子的柜台里放满了大瓷盘子,堆满了食物,花样繁多:蔬菜、豆皮、粉条、肉类、咸菜、海产、米饭、窝头……食客自己拿个盘子,愿意拿几个菜拿几个,走到尾上就结账付钱,所费不多,吃得却很饱,最后还奉送一碗放几片菜叶子,还有些油花的高汤。
他虽然不懂汇率换算,但是心里大概也估计得出换成了在大明治理下的佛山类似的饭菜要花多少钱。得出的结论就是在大明,类似阶层的客人是吃不起的。
髡贼这里的粮食菜蔬价格如此之低,只能说明他们的产量很高。但是髡贼一贯是鼓励工商业,任农户进城做工经商,从无农民进城抛荒土地无人耕织的忧患意识。
看来,髡贼在种地上必有什么秘法。若是能取得这秘法献给朝廷,岂不是大功一件?
林铭正胡思乱想,王兴隆已经起身告辞了――他要和堂妹出门去――“逛街”。
“逛街?”林铭吃了一惊。明代的大多数的城镇入夜之后不但城门关闭,街上的栅门也会关闭,一般还有宵禁。因为街道上没有路灯,夜行很不安全。所以除了元宵之类的节日之外,平日里极少有人掌灯之后出门。他赶紧劝告道:
“都已经到了上灯时分,外面黑漆漆的,你还带着女眷……”
王兴隆笑道:“林兄你有所不知,这里夜间亦甚是繁华,夜行也无危险――你随我到街上一观便知。”
林铭将信将疑,随他走了出来。天色尚未完全落黑,店门前的街道上,一根根他原先猜不出用途的铁柱上已经点亮了灯火。明亮的火焰在玻璃罩后面跳跃着,不但比灯油烛火亮得多,即使最好的“澳洲洋蜡”的灯光都无法与之相比。
灯光一个接一个,沿着街道延伸出去,一直到他目力不及之处。放眼望去,街道一片光明。便是当街读书写字也无碍,更不用说走路了。
林铭顿时如丧魂落魄一般的揪住了王兴隆的胳膊:“这,是路灯?”
“正是。”王兴隆得意道,“小弟没有说错吧。”
“这一条街上……竟然有路灯?!”林铭颇有见识,知道京师宫廷之中和一些豪门大户人家的府邸之内,长道两侧设有石灯笼,入夜点燃照明。这已经是极奢侈的事情了。这些带着玻璃罩子的铁柱,他原本也疑过是路灯,但是始终不敢相信髡贼能有如此的财力,能用得起这么多的油蜡照明――再说夜里给街道照明又有什么用呢?
“岂止是这条街。整个东门市,还博铺、县城各处市镇,都有路灯,整夜不灭――有不少商号的买卖,要做到三更天乃至整晚的呢。”
因为海兴号所在的街道不是闹市,现在商铺大多已经打样,街上行人亦不多。但是看行人神色悠闲,不似有宵禁。林铭定了定神,刚想张口说什么,只见王锦春已经从铺子的边门出来。她的打扮和昨日不同,双鬟上系着粉色的绸条,穿着女假髡常穿得那种蓝布连身长裙,外面却罩着绣花的丝绸比甲,下面的裙摆只到膝盖,露出穿着白袜子小腿,脚上是一双黑色的布鞋。手中还提着一个草编的提包。
林铭连连暗呼:“奇装异服!”王兴隆却已经满脸笑意的迎了上去。
“堂哥,林先生也要一起去吗?”
“不,不,林兄不去。他只是到街上看看夜景。”王兴隆也不客气,直接否定道。林铭暗骂:“轻薄好色之徒!”口中却道:“我久闻临高夜景如画,出来看看,你们自便,自便……”
王兴隆已经无心敷衍,正要带着堂妹走人,倒是王锦春热心:“林先生若是好热闹,不如去东门大街走走――这里向东走,到第二个路口左转就是。那里最为繁华,商铺又多,便是不买什么,去走走看看也好。”
林铭唯唯称谢,王兴隆却已经拉着堂妹去远了,见二人居然牵手而行,不由暗呼:“伤风败俗!伤风败俗!”(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