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出发之前,刘远山又命人送来十几匹战马,包括徐良在内,二郎、边铿、二瓜他们每个人都弄了一匹。
这是身份的象征,骑马走在人群中,也容易让下面的士兵更好的认出自己的上司,便于指挥作战。
“出发!”徐勇全身披挂,骑在马上确实有种将军的威势,伸手举了举长刀,然后往前一挥,甩向往前走去。
后面是他的二百多亲兵,再往后,便是刘远山的黑色兵团,看上去威风凛凛,可是队伍一走开便散了队了,原形毕露。
不过,这也正适合山路行军,方阵什么的又没啥用,徐良也不在乎。
他在乎的是气势,是人数,是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威风。
“兄弟们,出发!”二郎跟在后面,一边走,一边指挥士兵们朝前方行进。
混世魔王,原本就是陕西过来的难民,在龙虎镇那里聚集了不少同时陕西流落过来的难民,约莫二千多人,平时打家劫舍什么都做,也没少打劫刘远山的商队。
然而,这波土匪中的人数实在是太多,即便扫了附近所有老百姓的财物,仍旧不够糊口,于是,他们就慢慢的瞄准了大户人家。
龙虎镇的大户人家自然是遭了秧,整天被威逼勒索,财物流失不知道多少,官府没少跑可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等了数月之久也没见有官府中的人来剿匪。
混世魔王的胆子越来越大,洗劫龙虎镇的同时,还连带着将手伸进了其他的乡镇。不过,他也畏惧县里的实力,并没有敢往县城这个方向深入。
龙虎镇距离房县本就不是太远,甚至还在靠山镇之前,所以,大军的人数虽然多,可到了午饭之后,四五千人便已经进入了龙虎镇的地界。
下午三四点钟左右的样子,便开进了龙虎镇混世魔王藏身的龙虎山。
当地的老百姓听说有官府的军队过来围剿土匪,一个个都高兴极了,箪食壶浆迎王师,甚至还有富家子弟亲自过来资助军饷,更有甚者,不少年轻人过来要求加入官兵一同打土匪。可见混世魔王在此没少祸害当地的老百姓。
“好,好,好!”徐良笑意吟吟,平生还是第一次有这种被百姓爱戴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自己是个真正的英雄。
“就在此驻扎,给我摆上鱼鳞阵防守,现将这龙虎山给我围起来,今日到此,定然将这混世魔王极其部署消灭殆尽!”刚刚到龙虎山山脚,徐良便忙着部署。
“是!”二郎也不玩虚的,遵从徐良的命令,将整个军队分成四波驻扎。
首先是先锋部队,这是刘远山的主力,由二郎亲自带领,就住在在整个营地的头部,负责第一波厮杀,同时也负责保护后面的中军。
中军便是徐良的所在,下面全是他带来的二百多人,依照他的意思,在这次战斗中便居中指挥不出去作战。
左右两边是翼军,分为两翼,负责支援掩护先锋,同时也负责保护中军。
徐良像个王八一样躲在军队的正中间,只要这队伍不是差的太离谱,基本上可以保证此次攻伐便不会受到什么伤害了。
而且,一旦成功,那将是莫大的功绩啊!
“这厮倒也不傻!”二郎冷笑着说道。
“呵呵,在中间又如何,还能逃出咱们的手心不成?”边铿和毛豆看着二郎,笑的不怀好意。
“那咱们……”二瓜低声朝三位问道。
“依计行事吧!”二郎最是老成,尤其是到了战场上的时候,他和平时就是两个人,此刻不但思虑成熟,而且做事风格和平时都是两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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